承包退耕还林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户退耕还林申请,为全面完成_________年耕地退耕还林任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耕地退耕还林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编制耕地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将耕地地点、面积、年限、林种、树种落实到乙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_________亩。
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苗木标准和造林标准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具体标准如下:
成活率: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方能兑现政策;成活率在40%——84%之间,在第二年补植验收合格后兑现政策;低于40%以下的需重翻重造,在第二年重翻重造验收合格后兑现政策。
保存率:造林后保存率达到80%(含80%)以上方能兑现政策;低于80%要进行补植,补植后经验收合格兑现政策。
苗木标准:杨树须为二根二干以上苗木,要求苗高在米以上、胸径以上,无病虫害、冻害、机械性损伤、根系完整的小×黑良种壮苗。
4、政策兑现标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验收后,可享受以下补助待遇:
⑴种苗补助:造林当年可享受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款或价值50元的苗木。
⑵现金补助:每年每亩20元。
⑶粮食补助:每年每亩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
⑷补助年限:生态林补助年限为8年,经济林补助年限为5年。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保证时间、地点、面积、林种、规格标准不变。
2、乙方耕地退耕还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向甲方提请政策兑现。
3、乙方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经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申请领取《林权证》。
4、乙方要加强对耕地退耕还林地块的抚育和管护,严格按照抚育摸式进行抚育,林地可进行林药、林草间种,绝不允许林粮间作。凡耕地退耕还林地块不得复耕,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兑现耕地退耕还林政策,并由林业部门依照《森林法》追究责任。
三、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期内,如国家法律和法规对耕地退耕还林有新规定时,按国家法律和政策执行。
3、合同期内,如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征用林地时,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用手续,由征用单位付给乙方征地补偿费用。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退耕办、乡林业站各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包退耕还林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我村第___组现有的退耕还林,土地面积约____亩左右,为了使退耕还林更好 的管理与培育,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鉴于此种情况,甲方现将集体所有的退耕还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或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面积约____余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退耕还林地承包出租给乙方管理与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租用形式:个人承包租用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经营期限及政策
1、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应上级政府政策,国家发放的退耕还林补贴给乙方。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附着物,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租用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___________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租用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计人民币2500_3000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额交纳本或期限的承包租用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人为或畜为的损害管理,宣传及保护,责任追究。
5.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6.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和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但可用其作为信贷凭证。
6、无偿管理培育退耕还林的林木秧苗。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采砂采矿,不得进行影响周边耕种养殖的栽植,建筑。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转租时要签订转租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租用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经济)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租用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索赔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内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租用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县级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即为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1份,公证处(人)1份。
附:土地平面图;土地平面图可由甲乙双方协定提供
发包方:(盖字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退耕还林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根据上级精神,开发现有退耕还林地地块,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进行造林及生产经营,地块坐落:小地名:_________,小班:_________,面积: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分批次付款,从承包之日起,必须一次性付款十年,之后每五年付一次,每亩增加五元。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附讨论结果复印件,并且与农户直接签订承包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明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予以处罚,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承包期满后,甲方可优先承包给乙方,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七、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打井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造林种草,不得改变,否则甲方有权干涉,可单方终止合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不包括土地复更用途)
十、本合同签订,经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乙方新承包地块、地上部分现有林及设施,归甲方所用。
十二、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监督单位:_________乡人民政府(公章)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