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协议合同书 篇1
甲方:中山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山市东升镇______装修工程部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中山市东升镇______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20______年6月10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20______年6月1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1495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包开发票)
其中: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37500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46000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66000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75000元,余款50%,即74500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
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中山市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中山市东升镇______装修工程部
(盖章)
20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协议合同书 篇2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_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淮南瀚城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原则上全部由甲方供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原则上确定乙方为产品供货方之一。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的需要分批进行采购,每次实际采购产品的规格、数量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货到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每次所采购钢材的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确保材料质量,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遇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第五条由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甲方在淮南市指定地点并承担运杂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在接到所需材料的规格、数量书面通知后的一周内提供给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乙方将所供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时,甲方委派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对所供材料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后付款。乙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装修协议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选择装修标准。【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