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触电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1
1、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事故发生部门的分管副厂长(副总经理)
成 员:其他厂领导、厂工会、厂办、生技部、安监部、人资部、监审部、武保部、物业公司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有关部室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各成员职责:
人身触电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地方政府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各单位的安监部门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视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组长、付组长。由组长或付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1.4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
2.2、危急事件的表述
2.2.1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2.2.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断开有关电源,使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在没有搬移、不急于处理外伤的情况下,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根据伤情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发现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循环,对脑、心重要脏器供氧。
2.2.3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脱离电源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2.2.4如果触电者处于高处,为防止解脱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应采取预防措施。
2.2.5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不导电的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2.2.6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2.2.7 高处触电紧急救护: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及环境安全距离内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如伤员停止呼吸,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秒继续吹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域数次,促使心脏复跳。
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时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停止呼吸,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呼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测试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紧闭,防止漏气。
2.3、危急事件的预防
2.3.1 危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分析,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 不使用工作票检修(夜间抢修除外);
b. 未经验电且工作地段两端未挂接地线在高压设备上作业;
c. 无人监护情况下,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不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d. 约时停送电,停送电作业不使用一次模拟图;
e. 未经考试的集体工、临时工等非电业工作人员在高压设备上工作;
2.3.2没有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存在有以下情况;
a.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b.无人监护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c.未经“三核对”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工保护的投退;
d.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e.不按规定使用相应合格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2.3.3预防此类危急事件的措施
加强员工“安规”的学习,提高执行“二票”工作的认识,从思想认识到触电事故带来的危害,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按“安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二票”制度,杜绝触电事故的发生。加强员工的紧急救护意识培训,进行预防触电培训和触电紧急救护法培训。
2.4、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同时将情况告安监部门。
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地铁触电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2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
本工程为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一号线TJSG-10标段,其中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十字路口地底下。
2.工程内容
车站施工内容包括人工降水、围护结构、车站盖板施工、车站主体及防排水、车站附属及防排水、综合接地网及杂散电流施工。车站主体及入口、风亭的建筑、结构、动力及照明、环控(包括车站相邻两端区间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
3.地面交通
五路口站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与西五路交汇处,解放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辅道;西五路路为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
4.周边建(构)筑物
五路口站西北象限为铁通国际旅行社、已拆除;西南象限为陕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部分临街铺面已拆除;东南象限为裕华精品商厦;东北象限为正在建设中的民安大厦。周边多层建筑均为老式基础。
二、应急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挖断天然气管线,现场工长应迅速向逆风方向疏散作业人员并以出事地点为圆心,半径50m拉设警戒线,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出事地点;同时,警戒范围内应禁止所有火种,关闭一切非防爆的电器,关闭移动通信工具,在警戒线外拨打天然气抢修电话96777,及时通知临近单位或工地及项目部相关领导;同时关闭就近的、可以操作的天然气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
如果挖断自来水管线,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自来水抢修电话:,同时应迅速关闭上游的自来水阀门(施工段内每个阀门能否操作一定要在地下管线图中注明),并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对基坑进行加固。
如果挖断电力线路,应立即拨打电力抢修电话95598,划出20米的警戒线,不准人员进入,已经处于20米警戒范围内内的人员,双脚并拢或单脚跳出警界范围(确保跨步电压为0)。
要做好围观群众及过往车辆疏导工作,使其在警戒线以外。
立即和沿线单位取得联系,在管线单位未来之前,要做好疏导和警戒工作,同时详细询问当地居民管线有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救助人员到场后,现场人员要如实反映积极协助。
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撤离无关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有关物体痕迹,对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的周边物体应作好标志和记录,以利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
三、应急指挥小组构成
组长:宋本宇(项目经理)
成员
陈征兵(安全总监)
谢之魁(项目副经理)
完永军(安全监察部部长)
张洪洲(项目副经理)
梁保真(常务副经理)
四、现场指挥部
成立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副总指挥,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部生产部。
五、应急救援专业队组成及分工
1、
联络通信队
担负各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任务。
队长:张洪洲
副队长:杨婷
成员:张清
李文芳
李近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现场管理人员第一时间与对外联络队取得联系。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联络队人员应在电话中了解清楚事故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根据事故原因,及时与应急指挥部人员、消防、急救、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协助处理事故。
2、若因事故影响过大,引起社会媒体关注,联络队员应及时告知媒体大众现场状况,实时通报现场抢险救援情况,防止媒体因无法了解事故真相,盲目报道,引起社会恐慌。
3、及时通知各个救援队,协助专业人员组织救援。
2、运输队担负伤员的运输,及大件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
队长:许炎
副队长:黄强
成员:由项目部驾驶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发生突发事件,从接到通讯联络队通知后,根据不同事故,组织相应的救援物资并负责协助急救单位运输伤员。
3、抢险抢救队
肩负事故现场的抢险、抢救工作。
队长:周向龙
副队长:梁尔柱
成员:由生产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成立抢险突击队,所有的抢险人员服从抢险应急小组的指挥,按照抢险措施要求,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抢险、抢救工作。
2、在专业抢险、抢救人员到位后,协助专业人员抢险、抢救。
3、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4、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5、及时关闭事故管道对应阀门,防止事故恶化。
4、治安联防队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队长:刘晨
副队长:延鹏
成员:由技术部、安全质量部人员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
1、在封闭的事故现场外设立警戒线,疏导过往人员和车辆。
2、在警戒线外严格把关,严禁闲杂人等入内。
3、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控制救援车辆的进入。
4、协助指挥救援现场车辆和人员,以免因现场混乱影响抢险、抢救工作。
5、物资供应队
担负伤员生活需品及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队长:何小林
副队长:张延仓
成员:由项目部库管和电工组成
具体工作内容: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提供抢险、救援物资,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天然气事故应第一时间关闭施工现场一切非防爆的电器)。
6、备用人员
现场人员如因故未能及时到位,由备用人员替补(以测量队为主)。
六、信号规定及事故应急内部联络法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红白相间带,警戒人员佩戴红袖标,救护车、救火车鸣笛。
七、反恐应急救援外部联络电话
单位
电话
单位
电话
西安地铁指挥部
匪警
110
交通
122
火警
119
医疗急救
120
监理部
天然气抢修
96777
自来水抢修
电力抢修
95598
业主代表(陈波)
八、应急救援组织的培训、学习及演练
1、项目部综合办、安全监察部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对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协作队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将报警电话公布。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救、互救等常识。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协作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反恐应急处置工作,要具备应急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要纳入近期项目部安全培训内容。
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将不定期组织应急、急救知识培训,通过通知、墙报、影像或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应急、急救知识宣传,做到人人参与。
附件:应急救援小组员的通信联络方式:
序号
机构组成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应急指挥小组组长
宋本宇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梁保真
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完永军
4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张洪洲
5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谢之魁
6小组成员
延鹏
7小组成员
周向龙
8小组成员
袁海
9小组成员
马婷
10
小组成员
何小林
11
小组成员
刘晨
12
小组成员
周玉龙
13
小组成员
张延仓
14
小组成员
魏旭升
15
小组成员
许炎
16
小组成员
杨婷
17
小组成员
李近
18
小组成员
尚文博
19
小组成员
冯长林
20
小组成员
潘占强
21
小组成员
张清
22
小组成员
李文芳
23
小组成员
王博
24
小组成员
李群
25
小组成员
王龙
26
小组成员
梁尔柱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10标项目经理部
地铁触电的应急预案范文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近年来,西安市汛期局地性暴雨时有发生,且来势猛、速度快、历时短,难以准确预报,曾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对西安市的社会秩序、环境、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给市民生活、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市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城市洪涝灾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预防预警系统,确保灾害预警准确,排涝措施得力,抢险对策有效,救灾迅速全面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城区特大暴雨内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6)《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
(7)《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方法》;
(8)《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__)。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性强降雨、连续强降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情况导致西安市主城区发生内涝灾害的防御和处理,区域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1.4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优先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第一时间抢救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应对城区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明确分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3)依法规范、科技支撑。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军队应急救援力量为突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快速反应、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处置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宣传教育等工作。突出应急预案的实战化,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能力建设,确保把已发生事件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西安市地处关中平原中部,东经107°40′-109°49′和北纬33°42′-34°45′之间,南依秦岭,北跨渭河,平均海拔424米。主城区位于渭河平原的二级阶梯上。北部为渭河水系的冲积平原,南部为剥蚀山地。地势大体东南高、西北低,建成区西北至东南高差60多米,坡度平缓,建成区面积729.14平方千米,市区规划面积865平方千米,多年平均降雨量600—800毫米,全市国家气象观测站最大24小时降雨量203.7毫米,国家气象观测站最大小时雨量92.8毫米。灾害性局地短历时强降雨频次有增多趋势。
2.2 社会经济概况
西安是陕西省省会城市,是国家明确建设的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有国家级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20__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0020.39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2.75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3328.27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6379.37亿元,增长4.2%。全市的常住人口1295.29万人,主城区道路已形成三环、三横三纵、四放射的交通骨干网。
2.3 洪涝风险分析
西安市地处平原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5~10月,汛期降雨以局地突发性暴雨及连阴雨居多。近年来汛期局地短时强降雨频发,可预报时效短,易造成城区发生内涝灾害。
6~8月为我市多雨阶段,短时暴雨天气防御形势严峻,暴雨洪涝和极端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的灾害呈现多发态势,发生城市内涝的可能性较大。
西安主城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改造欠账较大。明城墙内、东关、北关、西郊老工业区、东郊国防工业区、纺织城、洪庆地区的雨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普遍为0.5~1年左右,且存在大量的合流管道;近20年新建改造的雨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普遍为1.5~3年。现状排水管网只能应对小到中雨强度的降雨,遇到中到大雨及以上级别的降雨,特别是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势必造成严重内涝。
2.4 城区洪涝防御体系
西安市主城区现有排水管网5605千米,其中雨水管道2131千米,污水管道2229千米,合流管道134千米,过街管道1029千米;现有排水提升泵站49座,主要集中在环城路下穿隧道、皂河沿线、灞河西岸及北客站附近;各型泵机156台,大型移动式抽排车20台,龙吸水3台,主要担负城区下穿立交和道路积水点的积水抽排工作;主要蓄洪池包括:曲江池、兴庆湖、护城河、汉城湖,总调蓄水量256万立方米,调蓄面积150平方公里;主要排洪河工程包括:漕运河、皂河、幸福河、浐河、灞河。
略
2.5 城区易涝积水点及防汛排涝重点工作
2.5.1 城区易涝积水点
根据现场调研及相关资料显示,西安市主城区城市道路低洼路段、下穿式立交暴雨期可能发生的积水点共计146处,其中归属西安水务集团负责67处,归属各区、各开发区负责79处;现有低洼地、棚户区、地下车库、地下商城、地下广场等地下设施789处,深基坑235处;地铁运营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9号线、14号线共计8条运营线路,其中地下车站出入口501个;防涝重点车站南稍门、小寨、大雁塔、钟楼等11处,若防汛排涝措施不到位,将可能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甚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5.2 防汛排涝重点工作
(1)城市道路和下穿式立交(地下通道)积水防范与灾害抢险。
(2)低洼地、棚户区进水防范与灾害抢险,包括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
(3)在建深基坑防范雨洪与塌方灾害抢险。
(4)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商城、广场、停车场、地铁出入口等各类地下建筑物)在暴雨应急情况下的堵水和群众疏散组织。
(5)污水处理厂暴雨内涝期进厂水量溢流调度。
(6)护城河、汉城湖、兴庆湖、曲江池在暴雨应急情况下的调蓄调度。
(7)暴雨应急情况下治安管理。
(8)暴雨导致的架空杆线、户外广告牌、绿化树木倾倒、折断、坍塌事故处置。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城管、水务工作副市长,西安警备区副司令员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应急、城管、水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市气象局、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联社、西安水务集团、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
3.2 主要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特大暴雨突发事件;
(2)对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新闻发布进行统一领导;
(3)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开发区应对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解决事件中的各种问题;
(4)研究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要决策和部署;
(5)按规定及时上报事件进展情况,对事件结果进行评估和报告;
(6)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开发区落实应急预案情况;
(7)决定实施和终止本预案;
(8)其他需要指挥部处理的应急情况。
3.3 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的转移和救援工作;衔接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特大暴雨期间全市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开发区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发出撤离指令。
市委宣传部:指导全市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特大暴雨内涝新闻发布;指导市属新闻媒体配合做好特大暴雨内涝预警信息、防御指引的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宣传和弘扬社会正气。
市委网信办:协助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打击造谣传谣信息传播;指导西安网、西安新闻网、西安发布等市属网络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市发改委:督促协调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制定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电力保障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督导相关部门做好特大暴雨内涝紧急情况下的供电保障;根据市级救灾物资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市工信局:督促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制定特大暴雨内涝期间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指导做好工业、企业的防汛排涝工作;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导管辖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特大暴雨内涝灾害防御措施;督导属地教育部门做好危险地区师生的转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督导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停(复)课。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交通疏导应急预案;建立特大暴雨内涝灾害处置机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提前做好警力预置;协助城市防汛部门做好积水点隔离工作;负责在城市主干道交通诱导屏播放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负责管理全市视频监控系统,提供视频监控实时图像共享,及时向市防指提供道路积水点信息;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车辆通行;特大暴雨期间,做好灾区治安巡查和维护工作,打击造谣传谣行为,防止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在应急响应期间,指导、协助车辆避险停放。
市财政局:负责对特大暴雨内涝期间防汛排涝应急抢险救灾资金进行审查及拨付,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重点地区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的转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房屋建筑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管辖范围内房屋、在建工地、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的防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灾害影响范围,通知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停(复)工。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市政设施抢险应急预案;参与市防指特大暴雨内涝灾害的预测、会商和研判,落实市防指的各项防汛排涝措施和指令;负责组织开展城区排涝、市政设施抢险工作;负责在暴雨预警时,下达护城河及汉城湖调蓄指令、污水处理厂溢流闸板启闭调度指令以及泵站排水功能运行指令,并指定专人监督执行情况;负责督导特大暴雨期间户外广告牌的安全并对不安全行道树采取除险加固措施;当城市道路积水达到25cm时,联合市公安局采用硬隔离设施封闭积水路段及下穿式立交(地下通道),做好危险地带的警示标记并疏导交通;负责指导各城市道路养护管理单位做好所辖范围内城市道桥设施在暴雨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抢险运输应急预案;负责通知、督促和协调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客运站运营单位、公交运营单位等在管辖站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公告栏等发布预警信息和预防指引,适时调整运营计划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组织妥善安置滞留乘客;组织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通因灾损毁的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负责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灾民的道路运输保障;灾害影响期间,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公路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渭河、漕运河、皂河、幸福河、沣惠渠等排洪河渠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排洪河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城市河道水文和河道流水倒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在特大暴雨应急响应时迅速启动汉城湖调蓄功能;督导浐河、灞河及污水处理厂的防汛排涝工作;负责组织所辖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督导在建水利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工作;监控所辖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组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措施。
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肉菜保障应急预案;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督导纳入旅游行业管理景区的防汛排涝工作,督导景区实施游乐场所、旅游饭店、公园、景点等危险区域的停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等信息,向社会宣传抢险救灾、抗灾自救知识;督促旅游景区、旅行社建立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机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度运行、调整旅游线路,限制旅游人员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工作,协助开展应急救援。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医疗救援应急预案;负责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特大暴雨内涝防御措施;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后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市人防办: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人防工程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开展特大暴雨期间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抢险工作,并做好人防工程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预案;在极端暴雨情况下,配合有关单位在气象显示屏、智慧驿站、广播等媒介播放预报、预警信息,同时向群众发布防御指引信息,为危险区域的群众撤离提供合理指引;负责提供全市特大暴雨天气的监测情况、预警预报情况,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防汛排涝提供决策依据;开展气象灾害的分析和评估。
西安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预备役队伍和民兵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武警西安支队:组织部署武警部队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协助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督导管辖范围内直属企业防汛排涝安全,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所辖范围内排涝抢险及供水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城六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排水管道清掏疏浚,确保排水畅通;负责暴雨内涝期间市管道路积水点的应急处理和积水抽排,确保排水设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大环河、西斜三雨水干管等城市主要行洪通道的关键部位(闸门)派专人值守或24小时视频监控;负责制定所辖污水处理厂度汛预案及溢流口闸板开闭方案,特大暴雨期间严密监视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干管运行水位,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溢流调度指令,确定所辖污水处理厂防汛责任人;负责制定所辖泵站开启方案,严密监视泵站进水池水位变化,严格执行泵站管理运行指令。
市轨道集团:负责制定并启动实施特大暴雨内涝期间轨道交通运营应急预案;负责监管所辖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排水抢险工作,并督促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关闭所辖范围内地铁站点,实施地铁停运并疏散乘客;做好地铁内防雨水倒灌措施和杂物拦护措施。
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监管所辖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排水抢险工作,督导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关闭所辖范围内地铁站点,实施地铁停运并疏散乘客;负责保障地铁内排水系统的防汛排涝和保畅通工作,做好地铁内防雨水倒灌措施和杂物拦护措施。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所辖地区供气、供热、公交、出租车的防汛排涝安全。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防汛排涝安全;落实防汛排涝抢险救灾用电保障措施。
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重点做好党政机关、防汛指挥机构和民生保障部门的通信保障;及时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负责做好通信线路、基站设施设备等的维修和修复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响应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并启动实施各辖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做好区属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对辖区内积水点进行应急处置、救援安置、积水抽排;配合水务集团进行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救援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
3.4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在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工作小组相互协作,分工负责承担特大暴雨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发区域抢险救灾、交通保障、人员安置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预警预报组、工程抢险组、救援保障组、安置保障组、交通保障组、电力保障组、通信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1)综合协调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配合,联合负责西安市城区特大暴雨紧急情况下防汛排涝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市防指,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市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
(2)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等配合,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指导新闻报道,以及舆情(包括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3)预警预报组:市气象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及有关行业(单位)专家配合,负责雨情、水情、地质灾情等的监测预警工作,对极端特大暴雨天气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全市防汛排涝工作提供预警信息、技术支持和决策性建议。
(4)工程抢险组:根据灾情类型,启用相应的抢险组。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因灾损毁的各类设施的抢险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市区各污水处理厂)及排洪河工程等的抢险工作;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开展城六区管辖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及城市主要行洪通道重点部位抢险工作;市轨道集团及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监管范围内地铁运营线路的排水抢险工作,并督促地铁在建工地落实防汛排涝抢险处置工作;市人防办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抢险工作;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展地质灾害抢险工作;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燃气、公交设施等抢险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在建工地等抢险工作;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权属范围内的供电设施抢险工作;市工信局、中国电信西安分公司、中国联通西安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中国铁塔西安分公司组织开展通信设施抢险工作。
(5)救援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受灾地区政府(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单位参与,遵循有关规定,承担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受灾群众的救援工作。
(6)安置保障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受灾地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开展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以及生活必需品调运和管理等工作。
(7)交通保障组: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制定灾区群众的转移路线,决策实施道路运输、公交地铁停运及恢复运营等工作。
(8)电力保障组:市发改委牵头,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做好通讯应急电力的保障工作。
(9)通信协调组: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10)医疗救治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灾区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监测
(1)市气象局加强对特大暴雨天气的跟踪监测,完善区域特大暴雨天气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短时临近预报精准度,准确预报降雨量级、强度、影响区域,并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市水务局加强城市重点排洪河渠的水文实时监测预警工作,并监控市属水利工程运行情况,组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防御措施。
(3)市资源规划局加强地质灾害跟踪监测与评估工作,提高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的城区、旅游景区等局部区域的监测预报精度。
(4)市城管局加强护城河、汉城湖等城市重点蓄洪池水位要素等的实时监测,及时下达护城河、汉城湖等蓄洪池调蓄指令。
(5)西安水务集团加强市管道路积水点的监测,确保排水设施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城市主要行洪渠(通)道的关键部位(闸门)及污水处理厂进场污水干管运行水位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6)各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所管辖区域内防汛排涝重点部位及灾害易发地区的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监测。
4.2 特大暴雨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雨量预报预警或监测信息,将出现1小时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或12小时降雨量达到140mm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250mm以上的强降水时,气象部门发出特大暴雨预警信号。
4.3 预防行动
当发布特大暴雨预警时,由预警地区防汛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暴雨情况,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2)加强城区低洼易涝点、在建工地的巡查值守。
(3)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况在危险区域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
(4)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5)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封闭下穿立交和低洼易涝点,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
(7)媒体单位优先做好预警信息传播和应急宣传工作。
(8)视情况对预警地区防汛排涝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西安市发生特大暴雨突发事件后,在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依靠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力争将洪涝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力保城市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5.2 先期处置
(1)暴雨事件初发时,各区县、开发区启动管辖范围内的暴雨内涝防汛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安置工作,并及时上报市防指。
(2)市防指收到灾情信息后,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向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成员单位发出救援指令,迅速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奔赴灾区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5.3 应急启动条件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以下情况时,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
(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3个以上(含3个)区全区将出现或已经出现1小时降雨量大于60mm,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以上的强降水时,经专家会商和研判后,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
(2)其他需要启动市级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的'情况。
5.4 应急响应行动
5.4.1 市防指响应行动
(1)当启动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响应后,市防指总指挥长坐镇指挥,研判和部署特大暴雨内涝应急工作;督导相关部门和区县、开发区落实特大暴雨期间的抢险救援工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总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各应急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求相关受灾区(开发区)根据雨情、水情启动相应响应。
(3)市防指全体成员单位派员到市防指参与联合指挥调度。
5.4.2 城区特大暴雨内涝各级各部门响应行动
(1)各级指挥人员到位。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区、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到岗到位,组织动员本系统和辖区干部群众做好防汛工作。
(2)开展广播宣传。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新媒体、短信等媒介,播报预警信息,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开展防汛动员。
(3)关闭地下空间。关闭全市所有地下停车场、商场、广场、人防工程,并疏散人员至就近楼房高层建筑内,做好防倒灌工作。
(4)关闭地铁站点。全市地铁停运,疏散乘客至就近楼房高层建筑内,关闭地铁站点,做好防倒灌工作。
(5)隔离下穿通道。各防汛点责任人提前到位,采用隔离栏杆、铁马、警示牌等硬隔离措施,封闭下穿立交、隧道及低洼易涝点,疏导交通,组织撤离人员。
(6)转移危险区群众。组织危旧房屋、低洼地、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7)疏散户外人员。关闭景区,疏导游客,疏散街面人员,就近转移至安全位置。
(8)交通临时管制。做好街面车辆的交通疏导和指引工作,引导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后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
(9)做好生命线巡查。加强对水、电、气等管线的巡查,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迟关闭道路照明。
(10)停止户外施工。暂停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场所躲避,并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电源。
(11)做好停课工作。全市范围内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课,做好滞留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12)做好停业工作。全市营业场所暂停营业,各类会展、交易场所、商业步行街、露天活动等暂停举办,妥善安置受困人员。
(13)做好救济保障。妥善安置群众,调运生活保障物资,做好安置点群众的生活保障。
5.4.3 应急小组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向其他各组传达市防指的指挥调度指令;收集、汇总、报送灾情险情动态,参与有关洪涝灾情统计、核查并上报市防指;在特大暴雨期间,督导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区县、开发区启动预案并落实措施。
(2)宣传报道组: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站、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播发防御指引,提醒市民暂停户外活动。
(3)预警预报组:对暴雨信息进行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为市防指工作提供决策性建议。
(4)工程抢险组:根据出险情况,组织抢险力量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开展应急处置,进行工程抢险。
(5)救援保障组:组织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和救援工作;衔接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救助受灾人员,实施被困人员的救援转移工作。
(6)安置保障组:负责安置受灾群众,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和管理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要求。
(7)交通保障组:根据调度指令,负责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援装备的运输,制定受灾群众的转移路线,及时向市民和车辆发布最新交通状况,提醒市民避开水浸及拥堵的路段。
(8)通信协调组:负责抢修灾区受损通讯设备,保障应急抢险和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9)电力保障组:负责特大暴雨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10)医疗救治组: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赶赴灾区进行医疗救援,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响应行动见附件4(市防指各成员单位特大暴雨防汛排涝应急响应措施)。
5.4.4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各区县防指要及时启动辖区防汛排涝应急响应,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救援、转移、抢险、救灾工作。各区县防指要严密组织撤离迁安,按照预定的撤离路线将群众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情况。
5.5 应急响应结束
当气象台解除有关特大暴雨预警信号后,由市防指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下沉一线,勘察实情,组织做好本行业的灾后恢复工作。
(2)属地政府继续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群众做好返迁工作。
6 后期处置
在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助
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联社、西安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安排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排涝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汛排涝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并将城市道路等积水点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防汛排涝工程计划,所需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
6.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内涝受损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灾后重建。
6.5 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内涝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
6.6 调查与总结
(1)由市防汛办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重点地区管委会对暴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
(2)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特大暴雨内涝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突发暴雨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排涝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7 奖励与惩罚
市防指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保障措施
7.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传达执行市委、市政府指示、市防指部署,做好防汛排涝抢险综合协调工作等以满足西安市特大暴雨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要求。
7.2 气象保障
加强西安市特大暴雨天气下的监测和预警技术研究,及时反馈雨情、水情等信息,为各成员单位启动响应提供技术依据。
7.3 应急队伍保障
西安警备区、武警西安支队、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是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在特大暴雨内涝期间,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动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员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7.4 通信与电力保障
由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暴雨天气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由市发改委负责,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国网南区西安分公司配合,负责暴雨天气下的应急电力保障工作。
7.5 交通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工具保障;西安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西安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公交、地铁的紧急转运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应急交通管制工作,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导,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7.6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要制定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根据就近处置原则,明确响应医疗应急救援措施、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措施。
7.7 物资与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应根据城市特大暴雨内涝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经费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抢险现场的物资保障。
8 预案管理
8.1 宣传培训
预案实施后,市城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各区、开发区防指结合当地实际编制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管委会)批准,报市防指备案。
8.2 防汛演练
由市城防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确保应急状态下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按要求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特大暴雨内涝应急演练工作。
8.3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管理,并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9 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办负责解释。
9.2 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