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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时间:2024-01-17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1

  为切实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良好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守护学生、儿童安全、畅通、有序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理念,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整治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堵点乱点,查处一批校园周边道路突出交通违法,排查治理一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完善优化一批校园周边交通组织,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儿童上、放学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校一策”、“一点一策”部署要求,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交警、治安等警种联勤联动,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交通问题突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护学岗”和“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门卫值班制度,落实保安人员足额配备,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4.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管、住建等部门推动共享学校周边停车资源,开辟远端停车场,向外围疏解接送学生停车需求。难以向外围疏解停车需求的,要推广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通道、车辆即停即走、引导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接送等措施,避免车辆长时间在学校门口附近停留。要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停车管理策略,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禁止长时停车、限时段限时长停车等标志标线。(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5.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纠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乱鸣笛等违法乱象。要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醒目的提示标志,采取“视频+巡逻”的模式,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严查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查公共交通不文明交通违法。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地公安机关要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注意事项以及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出行要求,引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开学后第一个月,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结合“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深入推进交通安全进课堂,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要持续开展“知危险会避险”“重细节平安行”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4.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3月31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民警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5.各级公安机关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6.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全面查整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组织,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2.要积极推动校园周边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改造,改善通行条件,加大对占用步行道、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学生步行和骑车安全顺畅。要严格校园周边道路占道施工审批并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区域、完善安全设施,降低对通行的影响。(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学校沟通协作,推动合理调整教学安排,采取错峰上下学等措施,分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要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单向通行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各级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实践。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用心做细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准施策治理。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与学校及属地街乡镇村基层组织共同研究会商,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及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摸清需求,根据城乡不同状况,会同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研究针对性治理方案,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切实加强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发展公共交通、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难的问题。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遇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提前与公安机关做好对接,以便做好交通、治安秩序维护。

  (三)加强示范引领。要选树一批交通设施齐全规范、交通组织科学精细、共建共治机制健全、师生家长文明守法、道路交通有序顺畅、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交通安全示范校园,针对不同类型学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带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健全工作台账。各县区要根据治理目标和任务,制定“一县(区)一方案”和“一校一策”,选定市、县级重点治理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账,严格落实挂账销号制度。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明确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报表及工作小结, 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2

  为贯彻“10.26”全国冬季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公安机关“百日安全行动”,切实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保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省局、市支队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大队决定自年11月15日至年1月20日在全县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严重扰乱通行秩序、容易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一批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规范国省道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有力维护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年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

  大队成立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小组,由局委委员、副政委肖超常任组长,局委委员、大队长陈永雄为副组长,其他大队和各中队(股、室)一把手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伟东副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各中队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道路

  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省道为重点整治道路。

  (二)重点路段

  客货运车辆通行集中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平面交叉口及桥梁、隧道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等为重点整治路段。

  (三)重点车辆

  严管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严管危化品运输车辆,严防泄露、燃烧、爆炸事故;严管货运车辆,严防超载、疲劳驾驶肇事肇祸。

  (四)重点违法

  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容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摸排研判。要结合冬季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公安交管大数据,深入分析交通违法查处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以及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全面摸排国省道交通秩序乱点、事故多发路段,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实际,科学调整完善勤务安排、执法管理等工作重心,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

  (二)加强路面管控。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上下结合,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拦截查处力度。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切实增强现场执法管控的机动灵活性。要严管公路货车行车秩序,在货车通行量大、秩序混乱的路段增设“货车靠右行驶”交通标志,加强提醒纠正,形成货车靠右行驶的规矩。要结合联合治超工作部署,在打好“4个阵地战”(公路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货运装载源头周边路段、高速公路入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工作,强化线路联动、部门联动,健全完善警情通报和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超载、劝返超载、就地拦截查处超载,严防超载货车驶入国省道行驶违法肇事。

  (三)开展统一行动。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行动期间,我县辖区内205国道、324国道、244省道、255线要全线联动,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充分发挥我县2个固定“治超”点和3个流动“治超”点及在重点路段、关键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站点,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国省道农村地区路段,要结合辖区上下学、赶圩等重点时段特点,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严查校车、面包车、摩托车重点车辆严重违法,切实整治出声势和成效。

  (四)加强宣传曝光。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充分营造严管严查氛围。要不间断曝光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讲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掀起集中整治的宣传高潮。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推进源头治理。在严查交通违法的同时,认真针对研判出的公路交通秩序乱点、交通事故多发点,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协调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改善通行条件,提高道路安全性。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推动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与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要结合“平安村口”建设,推动加装“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和让行标志;公路隧道和弯道路段,要施划中心实线,增设严禁超车标志。12月9日前,各中队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核查比对一次查处的货车超载违法数据信息,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及时落实“一超四罚”措施,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部署。各中队特别是上述2条国道、2条省道沿线的中队要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稳定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抓手,作为年春运的提前演练,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敏锐性,加强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强力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考核。大队要成立整治行动督查组,加强行动期间的督导检查以及工作考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战果通报、调度督办等形式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大队、中队各级干部要深入一线,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推动集中整治有序开展。

  (三)规范执勤执法。各中队要教育民警辅警加强安全防护,执勤检查时按要求摆放反光锥筒、执法提示标牌等设施,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重点查处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轻微违法以警告教育为主,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四)按时报送信息。请各中队于11月23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小组和联络员名单。每个全省统一行动日第二天上午8时前报送工作情况到大队办公室。从12月份起,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前报送上个月的整治行动工作。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3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区水务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水务局、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重点

  1、在建水利工程。重点是冬季施工的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

  2、水利设施运行。重点是水库、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小水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安全等。

  3、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学校、幼儿园、办公区域、宾馆、家属院、出租铺面等场所的水电暖、消防设施、饮食安全及行车安全等。

  4、重点部位。重点是水库大坝枢纽、溢洪道、泄洪洞、人饮工程、干渠渠堤、施工现场安全等。

  5、重大隐患。重点是大坝安全、人饮水厂、闸门启闭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河道采沙、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防煤气中毒等。

  (二)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定期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措施等长效制度。

  2.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现象。

  3.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4.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建立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事故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责任人。

  6.是否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五、组织实施

  这次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区水务局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自查(11月26日至12月8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

  (二)区水务局检查(12月9日至12月18日)。区水务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单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各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确保整治成效。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改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要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别于12月3日、9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进行挂牌督办。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

  (四)做好总结上报。区水务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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