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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3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全乡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农村“黑校车”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以及醉驾、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我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X乡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乡党委书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派出所所长)

  (交警二中队队长)

  (派出所副所长)

  (派出所副所长)

  (派出所副所长)

  (交管站站长)

  (卫生院院长)

  (中心小校长)

  其余全体民警、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巡逻盘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特别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违规载人等情);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尤其是校园周边“黑校车”;

  (七)农村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尤其是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的;

  (八)非法停放带来安全隐患且造成环境污染的(货场)。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打非治违”的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交警二中队、发耳派出所及周边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好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要路段和重要领域

  即日起,派出所加强警力配置,合理调配警员力量,确保辖区内各重要路段、路口(各校园路口)有人值守、查缉,确保工作不形成真空,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各路段形成责任分解,分解表于20xx年3月13日24时前交乡党委备案);交管站要严格按要求对人车户籍化信息进行及时录入,同时加大红白喜事打招呼、隐患路段的排查上报,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xx〕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安全。

  三、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未建立健全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等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非法从事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的。

  9、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

  10、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基本程序,各公园内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机械)质检证书、电路、仪器安全运行以及安全措施、责任人、安全监督人员、警示标志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打非治违”行为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建档,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要求,负责对管辖范围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违章行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情况、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无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一处和二处)负责对管辖范围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的和非法从事储存、罐装、运输、销售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检测,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检验人员健康档案,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县区各公园的管理,重点检查园区内动火作业审批情况,各类游园设施运行安全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通道通畅情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7月份,由局质安站牵头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局质安站。县住建局将根据行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出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处理处罚违法违规单位、项目和责任个人,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宜。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检查与整纠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决不手软。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发生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行为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四)强化“两场”联动。要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推进“LBS”动态考核平台建设和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要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断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和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及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性的轨道,不断巩固“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分别于每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汇总情况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摩托车及各种营运车辆的;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支队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下旬,在全市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这一主线,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省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副政委、副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队秩序处,副政委任办公室主任,王亚锋处长、刘力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有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公路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及其驾驶人。

  2、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及其驾驶人。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4、校车及其驾驶人。

  5、农用车辆及其驾驶人。

  (二)重点违法行为

  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运车辆不按规定夜间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事故多发路段

  尽量提前完成全市确定的13处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路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迅速采取治理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阵地悬挂联合整治标语和横幅,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行车常识,利用手机短信提示交通安全出行,邀请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通过搭设事故车辆残骇展台等集中宣传形式,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发生在本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交通事故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社会监督。

  (二)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一是严把企业制度落实关。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二是严把驾驶人资格审核关。要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凡是一年内有两次超员、超速20%至50%或一次超速50%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和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车辆驾驶人,必须限期要求企业调换驾驶人。三是严把车辆安全关。要会同安监、交通、质检部门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所有发现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严把客运车辆作文吧出站关。要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加强客运站点的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五是严把校车安全管理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的校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坚决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

  (三)切实进行隐患排治。一是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要会同安监、交通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交通事故高发、多发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和险桥险段以及山区公路、低等级公路,细致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警告标志,保证车辆通行安全。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毕的道路安全隐患,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部门加强宣传提示。二是全面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督促道路建设、经营、养护单位及运输企业及时整治隐患路段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跟踪督导整改情况。

  (四)切实加强路面管控。一是开展区域统一行动。要突出重点,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适时组织开展区域统一行动。二是开展部门联合行动。要联合交通运管、路政,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取消一批客、货运输车辆的营运资格;要会同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加强对农村公路交通管理,严查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格车辆检查。各大队要充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七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对超员的要就地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的要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对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也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四是落实勤务制度。高速公路要以省际、市际等主要入口为重点,要根据各类车辆的流量分布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道路面。国省干道,要强化流动巡逻勤务,实行动态巡逻管控。五是强化科技设备使用。要加强测速仪、酒精测试仪和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投入和应用,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强化执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大队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清楚认识到当前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能因工作的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给上级领导添乱。

  2、强化督导,及时报送信息。近期,市上将对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大队领导要定期深入一线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大队要将具体的工作情况和县上领导检查指导情况及时上传到支队FTP“打非治违”文件夹。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教育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有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但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经营:

  1、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3、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4、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5、按照规定对涉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安监部门。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

  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三)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涉氨制冷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6、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7、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8、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达到上述要求但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规模企业在今年年底达标,规模以下企业在20__年底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工作责任。

  2、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液氨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

  3、继续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认真学习《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__)、《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20__)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特种设备、消防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专项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涉氨制冷企业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自查自改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2、企业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整治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3、各县市区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按照液氨使用的有关法规标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市、县(市、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于20xx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全市专项治理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制定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制冷操作工专业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新建企业安全条件审查或备案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器材配备、水喷淋系统、食品加工间疏散通道标识及畅通情况、消防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质监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行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检验的有效期内使用,是否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表、安全阀是否定期校验,液氨阀门选型及材质是否适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

  (四)畜牧水产部门:负责摸清涉氨使用企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种液氨冷藏单位)底数,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涉氨制冷企业的设计、建设是否合法合规,现存的冷库建筑能否继续使用进行检查;同时严格审查企业建设施工相关许可情况。

  (六)工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工商执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七)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活动。

  (二)坚持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次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打非治违”和“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同步推进;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一批”。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县乡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涉氨制冷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涉氨制冷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内部供、产、销各个环节,主动抓好排查整改。

  (四)完善应急机制。安监、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液氨制冷企业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深刻吸取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教训,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日常监控,维护完善消防设施和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城市“黑出租”非法载客、客运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进一步规范运输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服务环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遏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等行业乱象,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利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负责资料收集及汇总工作。

  三、行动时间

  20xx年5月-12月。

  四、整治方式

  采取专项执法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

  五、整治内容

  (一)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非法经营的;

  (二)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

  (三)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四)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五)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

  (六)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的和出租汽车运输的;

  (七)城市客运车辆或出租汽车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打非治违”的联动机制

  加强与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依法执法

  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对相应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从重查处,提高专项行动的精准度和打击面,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信息反馈

  明确责任人及时做好“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数据上报,建立工作台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号《xx县教育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发现和整改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安全,保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有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范围与整治重点

  本次工作范围和整治重点主要包括:

  1、建筑安全情况。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图书室、实验室、板报栏、体育设施、楼梯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以及消防设备、照明设施、供电供气设施等各类设施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消防安全情况。检查校园内重要部位是否存在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情况,是否存在电线老化、私接乱搭电线情况。

  3、食堂安全管理情况。一是狠抓食品采购、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饭菜留样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制;二是要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炊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三是要杜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餐厅、库房等重要部位,安装监控设施,避免发生投毒等事件;四是要坚持定期消毒、通风,确保食堂安全卫生。

  4、宿舍安全管理情况。一是要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员安全巡查制度,每天坚持对分宿舍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要坚持每天午休、晚休两次清点学生人数,作好记录,确保学生按时回舍休息;三是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时处理学生在舍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四是要扎实做好宿舍和学生的卫生工作,定期通风,确保舍区无异味;五是要密切与班主任、家长的沟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增强宿舍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5、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一是要对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并建立接送方式档案;二是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学校上下学接送制度,实行人卡分离,不得让家长以外的其他人员接送学生;四是制定重大活动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6、校园安全防范情况。重点检查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门卫人员履职情况、监控系统装备情况。

  五、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5月)

  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整改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实施联合执法,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消除所有人为因素方面的.隐患,并积极努力消防硬件因素方面的隐患。

  第三阶段:加强巩固阶段(8月)

  学校要对第二阶段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明确监管人员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

  学校对本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同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六、具体要求

  1、以校园活动为载体,通过讲座、观摩、板报、横幅、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宣传,在师生中牢固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的思想,使全体师生不断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有效落实。学校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把应急预案和实际演练结合起来,在师生中普及必要的应急救护知识,增强师生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3、做好安全预警工作。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学生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水防电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

  4、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工作,确保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师生都能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当中。

  6、定期自查,限期整改。学校要结合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今年以来,东平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狠抓事故预防,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贯彻《唐山市丰南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从4月22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教育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安全大检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全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学校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校舍安全、交通及学生接送车、学校食堂和校园商店、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校车管理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保安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4、检查学校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二)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关于中小学学生接送车、校车管理的要求,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检查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档案。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的学生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和“超载”现象。

  3、检查学校组织学生安全上车情况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4、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定期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是否按标准设立医务所(室),有没有配置必要的医疗设施,有无过期药品。

  2、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雨季校舍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如车床)、锅炉、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礼堂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暑期是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关键时期,各中小学要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4、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学生纠纷引发的安全隐患。检查班主任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调处学生间的纠纷,将学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九)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五、排查治理步骤

  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2日至5月31日)。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成立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各校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围绕汛期、高考、中考、体育考试、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时段、暑假的安全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汛期校舍安全工作,严防倒塌的发生;做好道路交通和食品卫生工作,确保高考、中考的安全;做好消防、建筑工地等安全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学期结束安全工作和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校要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校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段煦宁任组长,王树玲、史长生、王福江、张立民、毕会军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法制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各校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并部署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安全大检查效果,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学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排查治理本地本校的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专项行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走过场的学校,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在对排查的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的基础上,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通过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治理验收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

  (五)及时总结,加强交流。各校要建立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报送学校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教育局安全办),及时掌握和通报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适时进行督促检查。要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推动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丰南”和丰南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鹿城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灵秀两委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鹿城镇政通[20xx]51号文件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灵秀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社区主任李为主要责任人,副书记苏家扬为直接责任人。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兆顺房地产建筑工地,华力机械有限公司、网吧。

  (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前)

  领导小组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书面通知要求停业整顿,并及时将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至8月)

  领导小组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检查总结阶段(9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由社区主任李*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小组成员要亲自动员部署,要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全社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水平。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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