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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招生方案

时间:2023-11-06

中学招生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精神,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深化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教育的机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我县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我县户籍回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学校同意后上报县教科体局审核存档,延缓入学期满后督促办理入学。

  三、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范围,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规范新生录取程序。

  四、招生范围

  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入学,各学校要优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五、入学方式

  (一)学校按学区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按照对口直升、免试入学的原则,各学校要按照县教科体局为每一所初中划定的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四证”审核制度。须向县教科体局提供“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户籍证明、流出证明),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教科体局在审核“四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须按照县教科体局派位意见,接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县居住证或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县户籍务工人员提供县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我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县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薄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和流出区县教育部门流出登记表(开出流出登记表需审核户籍、居住、务工证明)。

  (四)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五)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科体局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根据我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无故拒收。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六、招生程序

  1.核定招生计划。5月20日前,县科体局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各学校义务段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编制招生计划班额不得超过55人。

  2.划分、公布学区。5月25前,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公办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6月3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学区范围。

  3.资格审查登记。6月22日至6月24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20xx年秋季开学报到时间,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七、工作要求

  (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主任具体负责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县教科体局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照就近原则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乱收费及提前招生等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6月3日前,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6月3日通过政府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方便快捷的形式,重点加强学区划分、招生办法、资格条件、时间安排、招生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宣传。县教科体设立咨询电话,明确负责人员,及时为群众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解答疑问,回应关切。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要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严格执行“六册五表一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要准确掌握在户籍地外入学学生情况。凡从户籍地流出到县市区以外借读的学生,必须持由户籍所在地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外地借读流出证明。

  (四)坚决禁止违规招生。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处罚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中学招生方案 篇2

  一、招生对象

  学业优秀,英语综合能力强,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了解并认同国际融合IBDP课程的理念,愿意向高难度课程挑战的`初三毕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

  二、招生要求

  内容

  要求

  时间

  报名办法

  学校网上报名

  4月上中旬

  选拔方式

  上海生源考生参加上海市统一中考;非上海生源考生参加学校招生自主考试。

  20xx年上海市统一中考时间6月17、18日

  预录取

  5月1日-6月3日

  预录取

  签约

  学校组织上海生源预录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签约(已被高中学校推荐或自荐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网上签约);非上海生源考生由世外中学自行组织预录取签约

  网上签约预录取

  6月3日-5日

  录取

  上海生源考生达到20xx年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非上海生源考生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

  7月10日-11日

  补录取

  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征求志愿阶段进行补录取,补录取学生为无去向考生,其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学校原定录取分数线。

  7月19日-23日

  三、收费

  每学期学费拟收人民币65000元,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当年核定标准为准(备注:原版教材费、大型CAS活动费、伙食费等另计,以政府有关部门当年核定标准为准)

  四、招生咨询

  略

中学招生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着力培养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结合普通高中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进一步落实、深化高校优质生源基地学校建设的各项工作,经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将面向州湖市区提前招收理科创新实验班。

  二、与人数

  州湖市20xx届市区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共招46名。

  市区学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确定各学校推荐人数。

  三、班级特点

  1. 提前录取:州湖中学提前录取的学生经教育局核准后,组成理科创新实验班,不再参加中考;

  2. 提前入学:2月下旬理科创新实验班的学生按专门制定的课程计划进入学校学习;

  3.过程管理:在提前进入学校后,学校加强管理,对不适应理科实验班的进度和要求的同学,分学期分批调整进入其他班级学习。

  四、招生办法

  (一)学校推荐

  1.名额分配

  (1)根据初中生源学校近三年州湖中学公办录取的学生比例(定向降分录取除外),确定各学校推荐参加综合测试人数;

  (2)按上述公办录取比例测算不到1人的初中学校,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参加考试。

  2.推荐要求

  (1)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学习和创新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课成绩优秀,且在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创新发展潜能。

  3.推荐程序

  (1)初中生源学校预先确定推荐办法,并在校内公示;

  (2)根据确定的办法推荐学生,并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3)被推荐学生据实填写“20xx年州湖中学理科创新实验班推荐表”,所在班级班主任作出品行评定,学校签署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将推荐学生汇总表和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于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学教导处,学校对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综合素质测试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学将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学生名单和准考证发至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将准考证发给学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学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综合素质测试由州湖中学组织,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三)录取与公布

  1. 综合素质测试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州湖中学网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 州湖中学将录取通知书寄发给有关学校;

  4.录取的学生列入州湖中学当年招生计划。

中学招生方案 篇4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宣传报道方案: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二)消息2-3篇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中学招生方案 篇5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xx〕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0xx〕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xx年清乐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清乐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清乐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清乐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0xx年至20xx年上清乐中学公费线且被清乐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0xx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清乐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清乐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清乐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xx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xcel电子表,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另一份发送到清乐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20xx年3月29日。由清乐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清乐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清乐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清乐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0xx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清乐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清乐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清乐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中学招生方案 篇6

  一、概况介绍

  上虹中学坐拥闵行区虹桥镇中心位置,与徐汇、长宁、漕河泾高科技开发区接壤,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学校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其中围棋、足球成为学校精品课程之一。普及围棋教学,每班每周1节围棋课,注重基础性,将特长教育课程化;选拔队员,成立了校围棋队和足球队,每周3-4课时的常规训练,延伸生长性,将特长教育梯队化。一年来学生不断登上各级舞台,绽放青春,炫出夺目的“成长之美”。

  围棋:

  20xx年闵行区第四届“乐优杯”围棋邀请赛女子组团体第一名;男子组团体第三名;

  20xx年闵行区第五届“乐优杯”围棋锦标赛女子组团体第二名;男子组团体第四名;

  足球:

  20xx年4月,区女子U15 “校园足球”联赛第二名;女子U13“校园足球”联赛第五名;

  20xx年10月,区女子U15 “校园足球”杯赛第三名;区女子U13 “校园足球”杯赛第五名。

  我校是上海市青少年足球布点学校、闵行区体育传统学校、闵行区“围棋”项目布点学校。是经上级批准的具备招收围棋、足球特长生资格公办初中。

  二、组织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围棋、足球特长生的招生项目、范围、计划人数、程序、招生录取结果及向社会公布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组员:

  三、招生项目及人数

  拟招围棋、足球特长生,总人数:15人。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闵行区就读,具备闵行区学籍、选择在闵行区升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报名条件:(以下前三条必备)

  (1)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对体育活动有兴趣并有发展潜力的学生;

  (2)爱好围棋或足球项目,有一定的基础和水平,有相关比赛证书或相关考级证书;

  (3)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学习基础和学习习惯,成绩良好。

  (4)外省市户籍学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B)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到20xx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五、报名办法及操作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1日-13日,上午8:30—下午4:30,学校收取报名材料并当场审核。

  2、报名地址:闵行区上虹中学(闵行区虹桥镇环镇南路110号)教导处。

  3、报名材料:

  (1)《特长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从我校网站()下载(附后),并按要求填写);

  (2)各类市区级获奖、荣誉证书、围棋级位证书或者学校田径运动会成绩证明、小学四、五年级成长记录册以及证明自己具有特长或潜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上海市常住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返还);

  (4)外省市户籍学生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到20xx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学生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取材料地点:上虹中学教导处

  5、材料收取人:翁老师、张老师。电话64653965(教导处)

  6、咨询电话:

  (二)操作流程

  1、5月11-13日 接收咨询及学校收取特长生报名材料,并当场初审;

  2、5月16日 学校将初审的材料汇总交教育局普教一科审核;

  3、5月18日 教育局反馈特长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4、5月19日 学校通知学生现场测试时间、地点、项目;

  5、5月21日(周六)上午 特长生项目测试(具体见附件);

  6、5月25日前 学校将录取并经家长确认的学生名单报教育局普教一科审核,并且在就读小学公示三天。

  【交通线路】

  931路、69路、87路、867路、地铁9号线(合川路)均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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