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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物资保供方案

时间:2023-11-02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为指导,切实做好我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客户订单正常交货。

  三、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公司的传播和蔓延。

  3.2依法防控,依靠科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3.3分散采购、库存充足

  严格执行常规及特殊物料的应急安全库存储备,保证库存充足。主要材料分散采购,开发省内省外不同地区的合格供应商,同种材料至少储备三家以上供应商,确保疫情突发下可从无疫情地区及时供应生产材料。

  3.4安全生产、售后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防疫检测要求,对进出公司区域的人员、车辆、物料进行网格化管控,全面检查检测、消毒到位、严密记录追踪;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自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

  3.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由公司董事长领导,由总经理牵头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分级部署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在疫情发生时,制定专项的防控方案,统一领导,分级部署,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保障工作。

  四、成立疫情防控和订单保供领导小组、强化责任

  为保证疫情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和生产保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生产总监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4.1综合工作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时对省市政府及办事处的信息报送;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4.2疫情预防检查组

  组长:保安队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防疫消杀和外部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检测、排查,网格化管控、严防严控;严禁内部人员非工作需外出。做到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3应急救援组:

  组长:人事行政经理

  职责: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救治知识培训和指导;联络地方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保单位,掌握就近救治医院信息,提前做好救治、转诊和社保等工作;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对呼吸道传染病等事件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4.4宣传报告组:

  组长:人事行政专员

  成员: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向职工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法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检查员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4.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管

  职责:负责有关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特别是消毒、隔离防护、救治药品等物资的应急保障;公司各个办公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安排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每日早、中、晚各一次进行测量登记,落实调配疫情防控专用车辆,保证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身体健康。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在公司进出口处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必要时设置进入车辆消毒设施;在公司内部需制作废旧口罩回收箱(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消毒;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公司人员进公司时进行洗手、消毒。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一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4.6安全生产保障组:

  组长:生产总监

  成员:各车间负责人

  职责:负责疫情传播期间各车间生产的协调、指导,加强对车间的监控和信息汇总。负责各车间人员的安排、调动,进入车间体温检测、排除疑似人员,保障生产能顺利按时完工。

  4.7物料供应保障组

  组长:采购总监

  成员:计划主管、物控专员、仓管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公司常规及特殊物料、配件的供应商储备开发和采购,做好安全库存监控和及时补充,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4.8物流、售后保障组

  组长:客服中心经理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物流保供工作,强化公司自有物流能力,拓展省外物流运输合作及中转能力。严格要求物流、售后安装及人员遵守客户防疫要求和当地防疫相关政策、规定;做好与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疫情防控协作。

  五、防疫保供主要工作流程

  5.1疫情收集、汇总

  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节假日返厂人员是否有来自等重点疫区或经过史,是否有与疫情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史,近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回的职工严格执行居家隔离7天的要求。隔离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负责收集本部门员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医学观察情况,准确掌握上述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时间、主要症状、主要体征、检查结果、就诊医院、主要诊断、确认时间、治疗方案、疫情变化等信息,汇总本部门的上述资料。对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5.2疫情上报、通报

  各部门要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组报告本部门发生疫情的情况。有疫情的立即电话报告总经理,随后2小时内上报详细书面情况,无情况的也必须每日17:00前向总经理零报告。

  5.3疫情应对

  A.病例发现

  员工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医,向医生说明发病前14天内的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按医嘱进行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存在患病的可能。各部门从非本人报告渠道得知疫情线索时,应立即指定专人落实有关情况和信息,确认后马上向总经理报告。

  B.病例报告。

  上述人员被医疗机构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由该医疗机构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上述人员或家属或同事应立即将上述情况报告给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确认后马上向厂长报告。

  C.医疗救治。

  协调医疗机构及时将确认病人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治疗,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实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治疗。属于异地就医的,要及时通过本单位社保保险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D.追踪管理。

  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它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E.职工及外来人员日常预防。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入厂工作: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厂工作。若体温超过37.3°C,勿入厂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常开,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4)参加会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期间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5)食堂进餐:食堂提供消毒餐盒,避免集中进餐。进餐时少说话,不交流。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6)下班路上: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家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公务采购: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8)工间运动: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公共区域: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公务出行: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11)后勤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 篇2

  一、保障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二、保障标准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三、救助途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四、责任分工

  1、由民政办负责,做好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人员摸排工作,设立临时救助热线,汇总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需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排工作,同时,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汇总工作。做好全办贫困残疾人和其他确需救助的残疾人摸排工作。做好面向贫困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捐助衔接和物资分配工作。简化低保审批和临时救助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由民政办牵头,便民大厅、农业组和各村委会配合,做好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摸排救助工作;

  3、由计生办负责,做好全办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摸排工作,同时协助民政办做好全办困难群众和各类残疾人相关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4、由经发中心、土地办、食药所负责,做好辖区企业、工地和门店中外省市滞留人员统计和服务工作;

  5、由计生办负责,协调卫生院和区卫健局,确保有就医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及时就医;

  6、由便民大厅负责,各村配合,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摸排统计工作,同时协调辖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街道物资保供方案 篇3

  20xx年我市因灾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按照上级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相关精神,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学习法规政策,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遏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重要举措,直接体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直接关系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人口数量大,救助时间跨度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各乡(镇)要认真学习领会《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修订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xx〕245号)、《贵州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工〔20xx〕230号)、《贵州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资环〔20xx〕48号)、《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黔应急〔20xx〕25号)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强化地方主体责任意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应急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统筹作出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认真组织和规范做好冬春救助对象确定、方案制定、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冬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实施精细化管理,细化实化救助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类型,把握好实施救助对象,并加强与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等制度及前期已实施灾害救助措施相衔接,注重发挥各项救助制度和措施的整体效能,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三、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冬春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清镇市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救助方式及资金预算

  (一)救助方式。20xx—20xx年冬春救助方式以现金救助方式开展。

  (二)资金预算。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预算552.69万元,其中:中央483万元(黔财资环[20xx]109号),省级65万元(黔财资环[20xx]110号),市级4.6万元(筑财行〔20xx〕13号),本级匹配0.09万元。

  五、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对象

  1.因灾住房倒损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2.因灾农作物减产(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群众。

  六、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为口粮补助每人150元。

  七、救助申请及发放程序

  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审。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4.县定。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八、实施步骤

  1.20xx年12月24日前完成乡(镇)救助工作方案;

  2.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受灾人员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工作;

  3.20xx年12月31日完成村级评议工作;

  4.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7日完成村级公示工作;

  5.20xx年1月9日前完成乡(镇)级审核工作;

  6.20xx年1月10日—13日完成乡(镇)级公示工作;

  7.20xx年1月15日完成县级审核工作;

  8.20xx年1月16日—22日完成县审核情况村级公示工作;

  9.20xx年1月23日—30日完成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九、加强资金监管,提高冬春救助实效

  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要强化救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应按规定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切实做好制度的有序衔接。

  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

  1.各乡(镇)要切实强化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力量抓紧研究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立即启动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人到户。

  2.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做好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于20xx年1月21日前将《贵州省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工作图片、工作简报、工作总结报市应急管理局何松处。

  3.建立健全冬春救助档案。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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